公共場所噪聲及室內噪聲的測定。
2 適用范圍
本方法參照相關的國家標準確,建立了處于城市不同區域的室內噪聲最高限值。
本方法適用公共場所及室內環境噪聲的測定。
3 編制依據
3.1 公共場所噪聲標準 詳見附錄1。
3.2 室內環境噪聲標準的確定依據為:GB3096-93和GB/T14623-93。
3.3 公共場所噪聲測定方法的依據為:GB/T18204.22-2000。
4 測量條件
4.1 測量儀器
測量儀器其性能符合GB/T3785的要求
4.2 儀器設置
測量時聲級計以手持,也可以固定在三角架上,使傳聲器指向被測源。傳聲器離地面高1.2 米,與操作者距離0.5m左右,距墻面和其它主要反射面不小于1m。
5 測量方法
5.1 布點
較大的公共場所(大于100m2)距聲源(或一側)墻壁中心劃一直線至對側墻壁中心,在此直線上取均勻分布的三點為監測點;較小的公共場所(小于100m2)在室中央取一點為監測點。
6 數據記錄與處理
6.1 數據記錄
將直接讀出數據記錄于環境噪聲測量數據表中。
6.2 評價值
在公共場所噪聲標準中,規定用等效聲級LAeq作為評價值;用累積百分聲級L10、L50、L90表示聲級的分布。
噪聲測量結果用等效聲級LAcq表示。該點的噪聲水平用累積百分聲級的LN表示其聲級的分布。
附錄1
公共場所噪聲標準
dB(A)
序號 | 標準號 | 標準名稱 | 公共場所 | 衛生標準值 |
1 | GB9663—1996 | 旅店業衛生標準 | 3~5星級飯店、賓館 1~2星級飯店、賓館和非星級帶空調的飯店、賓館 |
≤45 ≤55 |
2 | GB9664—1996 | 文化娛樂場所衛生標準值 (動態噪聲) |
影劇院、音樂廳、錄像廳、游藝廳、舞廳、酒吧 茶座、咖啡廳 迪斯科舞廳 |
≤85 ≤85 ≤55 ≤95 |
3 | GB9669—1996 | 圖書館 、博物館、美術館、展覽館衛生標準 | 圖書館、美術館、博物館展覽館 | ≤50 ≤60 |
4 | GB9670—1990 | 商場(店)、書店 衛生標準 |
商場(店)、書店 | ≤60 |
5 | GB9671—1996 | 醫院候診室 衛生標準 |
醫院候診室 | ≤55 |
6 | GB9672—1996 | 公共交通等候室 衛生標準 |
候車室、候船室 候機室 |
≤70 ≤70 |
7 | GB9673—1996 | 公共交通工具 衛生標準 |
旅客列車車廂 輪船客輪 飛機客艙 |
軟席≤65 硬席≤70 ≤65 ≤80 |